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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来源: 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2-10-19 浏览次数:82

政策内容:对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

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脱贫劳动力。

政策标准:

1.补贴标准:202411日起,谷城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调整为 2400 //(200//)

2.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5 周岁。离校 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就业困难人员除初次申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新增人员的社保补贴首次补贴时间从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开始计算。

  申报资料:

       1.电子《就业创业登记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社保卡复印件。

       4.缴费发票复印件或缴费依据。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