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来源: 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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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对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七类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
贫困残疾人家庭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建档立卡黄困家庭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社会孤儿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烈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残疾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坚持自愿申请、统一申报、展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发放。(谷城:1800元/月)
申报资料: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原件1份)
3.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5.身份证。
6.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低保领取证、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证明、烈属证明)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