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2022-11-17政策内容:对已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中,有组织跨省就业或省内就业的,且签订劳动合同或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劳动关系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对象:劳动年龄内(16周岁-60周岁)已脱盘劳动力及监测对象中,有组织跨省就业或省内就业的,且签订劳动合同或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劳动关系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政策标准:省内县外:对在省内县外就业目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300 元。跨省:对跨省就业目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500 元申报资料。1.本人身份证、本人社保卡复印件2.《襄阳市外出务工脱贫人口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襄阳市外出务工脱贫人口一次性交通补助汇总表》
-
一次性扩岗补贴2022-11-15政策内容:企业招用特定青年群体并缴纳一定期限社保可获补助,部分地方对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给予个人补贴。政策对象:1.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含)以上的企业。2.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家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政策标准:参保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申报资料:免申即享:企业不需要主动申报,由人社部门通过提取职工参保数据与教育部门高校毕业生数据进行比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将补助发放到企业银行账户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2-11-01政策内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对象: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政策标准: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按2000元/人给予单位补贴对企业吸纳退役军人按2000元/人给予单位补贴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人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补贴。申报条件:1.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2.企业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处于就业状态)。3.本年度内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材料:脱贫人员:1.《吸纳就业奖补申请表》一式两份;2.吸纳脱贫人员就业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3.脱贫人员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4.发放工资明细账单(银行工资流水单)至少一年;5.脱贫人员的扶贫手册复印件;6.单位承诺书。退役军人:1.《吸纳就业奖补申请表》一式两份;2.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3.退役军人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4.发放工资明细账单(银行工资流水单)至少一年;5.退役军人人员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6.单位承诺书;7.录用人员的单位社保缴费凭证。高校毕业生:1.《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2.应届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的高校毕业证的复印件;4.发放工资明细账单(银行工资流水单)至少一年;5.录用人员的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
人社公益性岗位补贴2022-10-28政策内容:人社公益性岗位是指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开发,经人社部门认定,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政策对象:人社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托底安置其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政策标准: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4年谷城县最低工资标准为 185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 1800 元。申报资料:1.《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报表》(按要求填写申报单位信息、补贴人员信息、补贴期限,补贴金额等内容)。2.《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明细表》(详细列出补贴人员名单、身份证号、岗位名称、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公益性岗位工资表》(记录补贴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包括姓名、工资发放月份、工资金额等)。3.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表》(记录补贴人员的出勤情况,包括姓名、考勤日期、出勤天数等)。4.个人社保卡复印件(用于补贴资金发放)。劳动合同复印件(初次申报及续签时提供,证明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关系)。
-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22-10-27政策内容:对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七类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对象:贫困残疾人家庭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黄困家庭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社会孤儿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烈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政策标准:坚持自愿申请、统一申报、展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发放。(谷城:1800元/月)申报资料: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2.《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原件1份)3.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5.身份证。6.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低保领取证、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证明、烈属证明)证明材料。
-
就业见习补贴2022-10-17政策内容:鼓励当地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 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以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和增加工作经验,促进其就业。政策对象: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由见习基地先行垫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基地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政策标准:1.基本补贴:见习基地可按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70% 的标准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2.留用奖励: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 以上的见习基地,按留用人数给予 1000 元/人的奖补,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3.提前签约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申报资料: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原件1份)。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原件 1份)。3.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或银行流水清单(复印件 1份)。4.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1份)。5.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1 份),见习人中16 至24 岁的失业青年可不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
【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9项利好请查收!2022-09-28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类一、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政策内容: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政策期限:长期执行。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政策内容:1.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政策标准: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的一定比例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政策期限:长期执行。三、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象:小微企业政策内容: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政策标准:根据单位缴纳社保费确定。政策期限:长期执行。四、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象:企业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标准: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政策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五、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对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政策内容: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政策期限:长期执行。六、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象: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政策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政策期限:长期执行。七、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人员,小微企业政策内容:1.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400万元)。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2.对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政策标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400万元。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政策期限:长期执行。八、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政策对象:国有企业政策内容: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政策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九、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对象:高校毕业生政策内容:1.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参加定向招录或给予适当加分。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的,可通过直接考察方式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2.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3.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4.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新录用为公务员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按规定高定一至三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按规定高定一至三级。5.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适应基层治理模式创新需要,挖掘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基层就业机会。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6.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科研助理岗位经费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中列支。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政策期限:长期执行。